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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列起重机符合jb1036《通用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》,达到jb/zq8001《通用桥式起重机产品质量分等》中的一等品要求。
本机适用于金工车间、装配车间、金属结构车间、维修车间和各类仓库及其它场合,也可用于冶金、铸造车间做辅助吊运。考虑防风、防雨要求并改进设计后,也可用于类似的露天场合。本系列起重机均适用380v、50hz电源,推荐使用环境温度为-20℃-+40℃,相对温度≤85%,海拔高度≤1000米。详见产品使用说明书。
本系列起重机有5吨、10吨、16/3.2吨、20/5吨、32/5吨、75/20吨、100/20吨等八种标准起重量,10.5米、13.5米、16.5米、19.5米、22.5米、25.5米、28.5米、31.5米等八种标准跨度。
起重量用分数表示。如16/3.2吨,表示主钩起重量16吨,副钩起重量3.2吨:起重高度作分数表示,如16/18米。表示主钩起升高度16米,副钩起升高度18米。
根据使用的繁忙程度,本产品分为中级(a5)、重级(a6)两种基本工作级别,必要时,也可按轻级或超重级设计制造。
中级工作级别(a5): 电动机的接电持续率jc=25%,用于不太频繁的使用场合,如机械加工车间、装配车间等;
重级工作级别(a6):电动机的接电持续率jc=40%,用于比较频繁的使用场合,如冶金车间、铸造车间的辅助吊运等。
重级工作级别的起重机,其小车运行机构和副起升机构按中级设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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